展开
新闻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发稿时间:2015-09-14 23:19:27  点击浏览: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规则简介

一: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概况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两大趋势,自由贸易安排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它通过取消成员间的贸易壁全来创造更多的交易机会,促进成员间货物、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实现区内经济的共同发展。其中,实现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是区域贸易安排的核心。根据成员间合作水平的不同,区域贸易安排按照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五大类型。

目前我国已经正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安排共9项,分别是《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一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安排》。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自由贸易安排下的货物的进出口额古到我国全部进出口贸易额的20%。另外,我国正在加紧谈判的还有同澳大利亚、冰岛、挪威、海合会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同时,还正在研究同印度、韩国建立自贸区的可行性。中国和瑞士与2013年5月24日签署了结束中瑞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双方自2010年启动的自贸区谈判基本尘埃落定,离协定签署和批准实施仅一步之遥。

 

深圳瑞泰正规代办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FA.东盟FE.中智FF.中巴FTA.中瑞.中冰.贸促会CCPIT认证.香港商会认证.使馆加签。在线QQ:736532380,TEL:15820787203丁丁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上一篇:什么是后发证,关于后发章的问题? 下一篇:贸促会受理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版权所有:深圳市瑞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粤ICP备15086686号 技术支持:济南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