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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大使馆

认证类型:中国外交部和阿联酋大使馆双认证

认证目的:阿联酋驻华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阿联酋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认证机构:外交部、阿联酋大使馆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机构负责受理双认证文件的办理:各省、直辖市外事办、地方贸促会等

阿联酋大使馆可认证的文件有:

1、商业文书:原产地证、INVOICE、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口登记表、屠宰证等

阿联酋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1、INVOICE需1份复印件。

2、INVOICE须与产地证一起认证,INVOICE按金额收费。

3、出口肉类时,需同时认证下列四类文书:INVOICE、产地证、商检证、屠宰证。

4、在办理部分种类货物出口所需文书的认证时,除认证产地证和INVOICE外,还需同时认证装箱单和(或)商检证。因阿各海关对有关货物的要求不尽相同,请申办人员在申办认证前,向货物接收地海关咨询有关对文书的详细要求。上述文书应同批一起认证,否则需重新办理所有文书的认证。 

阿联酋认证时间:

商业文书:外交部5个工作日,阿联酋大使馆七个工作日(通常会较晚)

阿联酋认证流程:

第一阶段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

,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

处的印章。

第二阶段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

签字进行认证,并且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在认证的文件上签字。

(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

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三阶段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对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

签字的进行认证。(到此为之称为大使馆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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