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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哥证书FORM L,中哥产地证FORM L​,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FOR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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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5-08-25 21:04:16  点击浏览:

中哥证书FORM L,中哥产地证FORM L,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FORM L

1.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简介

中哥自贸协定谈判是在2008年11月胡主席访哥期间由胡主席和哥总统阿里亚斯共同宣布启动。中哥双方经过六轮谈判,于2010年2月圆满结束谈判。近年来,中哥在双边贸易、投资、承包劳务等领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双边经贸往来呈现出髙速发展的态势。哥斯达黎加已经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继美国之后哥斯达黎加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2010年4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 «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哥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六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65. 3%和62. 9%;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5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28.7%和4.0%;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0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1.8%和21. 5%;第四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5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0.9%和2. 55 ;第五类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保持最惠国关税,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3. 3%和8. 9% ;第六类为关税配额产品,配额内实施零关税,哥实施配额管理的产品共4个,中方无关税配额产品。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疲萝汁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有45个服务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则在7个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全、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中哥自贸协定涵盖领域广泛,条件优惠,是中哥两国双边经贸关系达到高水平的标志。中哥两国虽相距遥远,但经济互补性强,哥斯达黎加是中美洲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也是中国在中美洲的重要合作伙伴。近年来双边贸易、投资、承包劳务等领域的合作都在稳步向前发展。2008年中哥双边贸易额达到28. 9亿美元,是2001年双边贸易额的32倍。特别是在2009年,受金融危机冲击,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对外贸易普遍陷人衰退,中哥双边贸易额却逆势上扬,达到3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 10.2%,我自哥进口额达到26. 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 16. 。《协定》的签署将有利于巩固和促进双方经贸关系,促使双方进一步相互开放货物、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也将有助于推动两国各个领域全方位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提髙合作水平。

2.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及相关文件

《中国一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是《中国一哥斯达黎力卩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三章,共分两节,第一节“原产地规则”,从第20条至35条,共15条。第20条“定义",对文中的术语作了定义。第21条规定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产品分为完全获得产品、完全在自贸区内仅用已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的原产品和含有非产成分的原产品。第22条是对完全获得的原产品的定义。第23条是对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定义。第23条规定附件三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要求经过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的加工,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发生税则归类改变。第25条规定了区域价值成分(RVC)的计算方法。第26条是对加工工序的介绍。第27条是关于“累积规则”的规定。第28条对“微小加工或处理”作了规定。第29条是'微小含量的规定。第30条是关于"可互换材料”的规定。第31条是对中性成分的规定。第32条是对成套货物的规定,第33条规定了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如何考虑零售用包装材料和容器。第34条规定了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如何考虑附件、备件及工具。第35条是关于直接运输的规定。《中国一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第四章的第二节是《相关操作程序h从第36到46条,共有10条,第36条是对文中术语的定义。第37条关于“原产地证书"的规定,第38条是关于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的规定。第39条是关于“证明文件”的规定。第40条是关于"原产地证书及证明文件的保存”的规定。第41条是关于“与进口有关的义务》的规定。第42条是关于“关税或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第43条是关于“原产地证书的免除"的规定。第44条是关于“原产地核查”的规定《第45条是关于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规定,第46条是关于“原产地规则委员会"的规定。中哥证书FORM L,中哥产地证FORM L,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FOR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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